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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度清水區內小型工程(第二階段) 開口契約
【招標階段】本標案由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於 107/08/06 公告招標, 標案名稱為「107年度清水區內小型工程(第二階段) 開口契約」,目前正在招標階段,歡迎符合資格的廠商投標。 公告類別為公開招標公告,預算金額8,069,700元 ,開標時間107/08/21 10:00。 本頁面提供完整的招標資訊,包括機關聯絡方式、投標資格、履約地點等詳細內容。
如需投標或了解更多詳情,請參考以下完整招標資訊。截止投標時間:107/08/20 17:00
招標資訊
公開招標公告
招
107年度清水區內小型工程(第二階段) 開口契約
工程類
5139 - 其他土木工程
3.87.62
臺中市清水區公所
107/08/06
107/08/20 17:00
107/08/21 10:00
8,069,700元
01
是 機關文件費(機關實收) 12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: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:否
1)E101011綜合營造業:■丙等(含以上)a.承攬工程手冊(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、專任工程人員、獎懲紀錄、評鑑事項等內容。未附上述內容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,為不合格標)。b.綜合營造業登記證。(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,得免重複提供。)(1)營業稅繳稅證明(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):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。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,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。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,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;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,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。(2)所得稅證明: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。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,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>廠商聲明書,切結書,同意書.